
为进一步推动田长制、林长制与检察工作的全面有效对接,完善林地、耕地?;び胨痉ū;ば餍?,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8月29日,天元区田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田长办)、天元区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林长办)与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田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依法治田、治林工作座谈会。
天元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振华就深化“田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纵深发展作下一步具体工作部署:强化协作配合,推动机制有效落实;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工作更具实效;开展专项督查,形成林田管理保护合力。他强调,要聚焦林业、耕地生态资源?;?,不断加快推进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联合“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建设现代化生态宜居的新株洲提供优良的环境基础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天元区人民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卫华指出,构建“田长+检察长”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生态安全和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田长办、林长办统筹协调作用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形成生态?;ぢ闹昂狭?,共同保障生态安全。
座谈会后,肖振华局长与陈卫华检察长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文件(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实现耕地资源领域治理现代化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建立检察机关与林(田)长制工作机构之间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与协作配合、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创新“田长、林长+检察长”依法治田、治林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之间的协作配合。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通过“田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生态?;ぶ写嬖诘奈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汇聚起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合力,助推全区高质量绿色发展。
座谈会现场
区自然资源(林业)局与区检察院负责人共同签署《意见》
责编:龙玮
初审:龙玮 二审:段新平 终审:罗敏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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